期货居间人,也称为中介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机构及自然人。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其居间行为,促成投资者与期货公司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协议,并从中获得佣金报酬。
喊单是一种金融投资术语,指的是由经验丰富或交易盈利能力较好的投资者,尤其是职业分析师和投资高手,公开自己的做单计划,让投资者根据喊单人所给的提示作为参考来做单。喊单人会给出自己开仓的价位、止损、止盈等信息,供投资者参考。然而,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居间行为的范畴,属于投资咨询行为。
根据《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居间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禁止“喊单”“带单”等行为。这意味着,期货居间人如果进行“喊单”,则属于违规行为。
在一起典型案例中,原告张某通过微信荐股群结识了韩某,并在韩某助理吴某的引导下在某期货公司开户,签署了相关协议,协议约定其期货交易居间人为陶某。开户后,张某跟随韩某进行期货交易,期间韩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多次进行“喊单”指导。最终,张某因参与期货交易共亏损193万余元,并将所开户期货公司及居间人一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认为,被告居间人陶某应对原告张某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而期货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这一案例表明,期货居间人的“喊单”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期货公司也需要加强对居间人的管理和监督,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随着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期货居间人成为了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部分居间人存在诚信问题和道德风险,导致跨区套利、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期货行业的社会形象和外界评价。
为了规范期货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期货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了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划定了居间合作的业务边界和规则底线,并加强了对居间人的自律管理。此外,上海检察机关也选取典型案件公开审理,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警示从业人员。
期货公司认可居间人“喊单”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且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期货居间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或进行“喊单”行为。同时,期货公司也应当加强对居间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未来,随着期货市场监管的不断加强和自律机制的不断完善,相信期货市场的秩序将更加规范有序。同时,也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提高警惕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投资陷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