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保证金是指期货结算会员按照结算规则存入制定账户的一定数量的资金或缴存符合标准的有价证券,以作为期货交易的结算和履约的保证。这一制度旨在确保交易双方能够履行合约义务,降低违约风险。
关于期货保证金的法律性质,目前存在争议。主要观点包括“违约金说”和“定金说”。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约定的,在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其他给付。而定金则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期货保证金更接近于定金的性质,因为它也是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宗旨是建立和完善期货保证金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报告期货保证金风险状况,配合期货监管部门处置风险事件。
结算准备金是指结算会员为了交易结算,在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中预先准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结算会员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由交易所决定。例如,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人民币200万元,非期货公司会员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为人民币50万元。
交易保证金是会员单位或客户在期货交易中因持有期货合约而实际支付的保证金。它又分为初始保证金和追加保证金两类:
初始保证金是投资者初次买进或卖出期货合同时,根据交易所的规定,为每一项合同存入的最低数量的资金。这笔钱被称之为初始保证金,其目的是为该合同建立良好的信誉保证。
交易者在持仓过程中,会因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而产生浮动盈亏,因而保证金账户中实际可用来弥补亏损和提供担保的资金就随时发生增减。浮动赢利将增加保证金账户余额,浮动亏损将减少保证金账户余额。当保证金账面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时,交易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补充保证金,使保证金账户的余额达到规定的水平,这部分需要新补充的保证金就称追加保证金。
在固定保证金体系下,保证金概念分原始保证金(开户按金)和维持保证金(维持按金)两种。原始保证金是交易所规定开仓收取的固定的最低资金,而维持保证金则是在固定保证金上打一定折扣,也是固定的。例如恒指期货原始保证金约为57000元/张,维持保证金约为47000元/张,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微调。
比例保证金是指按照合约价值以固定比例动态计算的开仓保证金。例如,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易所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为合约面值的12%。如果沪深300指数期货的结算价为1400点,那么第二天交易所收取的每张合约保证金为1400点300元/点12%=5.04万元。
期货交易中,投资者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才能进行交易。交易过程中,如果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导致投资者的保证金账户余额低于维持保证金水平,投资者需要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可能会面临强行平仓的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资金存入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在需要取出保证金时,也需要通过期货公司进行操作。需要注意的是,期货公司通常会对投资者的保证金进行一定的管理和限制,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期货保证金制度可以确保交易双方能够履行合约义务,降低违约风险。当一方出现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使用保证金来弥补损失。
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投资者可以进行大额交易,从而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同时,期货保证金制度还可以帮助投资者控制风险,避免过度投资。
期货保证金制度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中国国际期货保证金制度在期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可以降低违约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还可以促进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需要充分了解期货保证金制度的相关规则和要求,合理利用保证金进行交易,以获取更好的投资收益。